▲高院更二審依圖利罪判刑高志鵬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圖/翻攝高志鵬臉書)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關說台中市國有地租購案,遭判刑4年6月,今天下午在調查官陪同下,向新北地檢署報到。檢方開庭訊問後,發監由戒備車載往台北監獄台北分監執行,17日將移到宜蘭監獄服刑。

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宏松今天下午受訪表示,南投地檢署囑託戶籍地與辦公地的檢方代為執行,由於高志鵬並未向台北地檢署報到,新北檢上星期發傳票要求高志鵬必須10日上午10時向新北地檢報到,但她並未按照時間報到,直到今天下午2點才報到。

林宏松指出,高志鵬報到後由囚車送到台北看守所,暫押到下週四再移監到宜蘭監獄,本案是在今天上午10點通知高來報到,由於超過時間沒來報到,因此請調查官跟高高志鵬連繫,高希望能先回家處理家事,之後便在調查官陪同下到地檢署報到。

林宏松表示,新北地檢署今天同時接獲高志鵬傳真的聲請,請求延期執行,不過,檢方立即駁回。


關鍵字:立委 高志鵬 涉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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