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遭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圖/翻攝畫面)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被控收受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賄賂,依貪污罪起訴,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士林地檢署收到判決書,經多次討論,在今(21)日決定不上訴,翁啟惠無罪確定。

翁啟惠被控在中研院院長任內收受浩鼎公司董事長張念慈1500張浩鼎技術股「期約賄賂」,另於101年12月間收受3000張浩鼎股票。一審判決指出,檢察官起訴事實中,不僅忽略2人多年交情,所提證據也不足以證明有罪,翁啟惠雖未如實揭露女兒翁郁秀持有浩鼎股票,但也只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僅有行政責任,並不構成犯罪。

無罪結果出爐後,士林地檢署的浩鼎團隊帶著案件的起訴資料與檢察總長江惠民開會,並研擬是否該上訴,上周六19日,士檢團隊再度與長官開會,檢察總長會議中做出明確指示,決定不上訴。

士檢公布不上訴理由指出,浩鼎案在偵查中所蒐集的證據,經士林地院依審判實務上就貪污案件相較一般案件更嚴格的標準評價後,認為尚未能達到判決有罪門檻。

關鍵字:中研院 翁啟惠 張念慈 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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