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還在讀幼稚園的雙胞胎小姊妹,遭母親友人以玩手機為誘因性侵。(示意圖/Pixabay)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對還在讀幼稚園的雙胞胎小姊妹,2017年期間與母親去釣蝦場遊玩,卻遭母親友人、綽號「小胖叔叔」的羅姓男子以玩手機為誘因,要姊妹倆「吃鳥鳥才可以玩手機」性侵得逞。媽媽得知後趕緊報案,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羅男徒刑12年。

判決指出,年僅6歲的雙胞胎姊妹,於2017年8月某日與母親及母親的羅姓友人一同去釣蝦場遊玩,小姐妹暱稱羅男為「小胖叔叔」,遊玩期間羅男以玩手機為誘因,要姐妹倆「吃鳥鳥才可以玩手機」性侵得逞,羅男還要求小姊妹不要把這件事告訴爸媽。

直到去年3月,雙胞胎姐姐在幼稚園上課時,老師教她不可以隨便碰別人的隱私部位,因而問母親「男生那邊可以碰嗎?」接著說,「小胖叔叔說吸鳥鳥就會讓我玩手機」,還說妹妹也有幫忙「吸」、「吃」,事件才因此曝光。

小姊妹的母親得知後氣得傳LINE質問羅姓男子,羅男也承認犯行。不過羅男接受偵訊時,又辯稱「當時是叫她們用手碰我的生殖器,並非要求幫口交」,並指姊妹吵著要玩手機,跟他進男廁「自己動手把我的褲子拉鍊拉下來」等。但他的說詞不被合議庭採信,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共判12年徒刑,可上訴。

關鍵字:高雄 性侵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