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中央政府獎勵各鄉鎮申請興建火化場,因此口湖鄉公所日前提出在成龍村興建火化場案,但預定地距成龍溼地、成龍國小不到1公里,屢次遭到村民反彈,雲林縣政府依內政部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加以審查,初審結果因要件不符,21日退回申請計畫書表。

口湖鄉拒設火葬場自救會指出,4月13日陳情函主要訴求雲林縣境內並無設置第2座火化場之需要,並表達自救會及口湖鄉成龍村全體村民、鄰近村落居民均一致反對在成龍村及口湖鄉境內其他地點設立火化場,期望縣府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防止、拒絕及退回設置火化場計畫。

鄉公所表示,口湖沿海地區地處偏遠,為方便鄉民且政府鼓勵才提出,且科技日愈發展,現代火化場以最新科技興建,所有廢氣與汙水全部在室內淨化處理,可達到零汙染,且嚴格規定不得製造噪音。日後火化場回饋地方,可增加社會福利補助,同時增加就業機會,鄉公所會積極與民眾充滿溝通,以創造雙贏局面。

縣府初審退回主因有:

一、縣轄殯葬設施整體規劃部分,虎尾惠來火化場現有6座火化爐具,每日最大處理量42具。至104年9月28日可再增加2座,達8座火化爐具,每日最大處理量56具,尚可支應縣內火化需求。

二、申請案未依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先行依相關法規,完成殯葬設施增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及核准之前置作業,且未附綠建築指標相關資料。

三、計畫案經費概算超過內政部補助額度,經費需求概算未就經費取得、自有財源籌措等進行財務分析及經濟效益評估。

四、設置地點鄰近成龍濕地環境脆弱,當地以養殖業為主,生產鯛魚、鰻魚、烏魚子等,民眾表達反對興建火葬場之意見未納入。

五、計畫案預估效益部分,計畫書內容僅列標題,無量化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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