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查獲業者不法抽取地下水,並冒充高級礦泉水以賺取暴利,以每桶16公升65至80元的高價販售,每月營業額可達120萬元,據了解從2011年販售到現在,估計獲利高達4680萬。檢方初步清查該桶裝水流向高雄、屏東企業及飯店等業者逾2萬間。

檢警查獲位於高雄大樹區的埔里企業行,未獲許可自行在地下工廠內鑿井。業者沒有申請水源供應許可,卻違法抽取地下水,還冒用其他水源過期的許可證編號,以取信於客戶,並用「來自中央山脈深層泉水」、「通過環保署50項嚴格水質檢」等字樣出售牟利。

雄檢日前獲報,陳姓桶裝水業者不法抽取地下水獲取暴利,經過連日跟監蒐證,在23日指揮憲警人員會同衛生、環保局等單位,以兵分7路搜索業者公司、製水地下工廠及販售地點,並將陳姓夫妻及其兒子帶回偵訊。檢察官漏夜偵訊至24日凌晨,陳姓夫妻及兒子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摻偽假冒罪的罪嫌重大,諭令陳姓父子各以新台幣30萬元,陳妻則以10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該企業行以販售標示「荷多益埔里真水、荷多益天然水、荷多益礦泉水、荷多益竹碳高氧水、荷多益悅白純水、歐嗨呦見樂純活水、荷多益鹼性鈣離子水、荷多益住白見樂活水、荷多益超純水」等9種桶裝水產品,其中水源只有部分購自合法廠商,但上個月業者合法進貨100多噸,卻能賣出200多噸。

陳姓被告坦承,自民國100年間起為節省成本,就將部分合法購入的水,與在地下工廠內違法抽取地下水一起裝入水塔內混合,再用每桶16公升或20公升裝桶販售。

營業期間,陳姓被告皆未將桶裝水送請相關衛生單位檢驗,就以每桶16公升賣65元至80元,每天約可販售500桶,每月營業額超過120萬元。檢方初步清查,該企業行桶裝水流向高雄、屏東企業及飯店等業者逾2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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