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

 

大溪台耀科技28日因液氨儲槽人孔蓋墊片損壞,造成氨氣洩漏,散發氨氣惡臭造成污染;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最高可罰處100萬元,另廠方無妥善防堵消防水之收集,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處分,並要求當日晚間6時前完成改善。

 

環保局28日中午接獲民眾通報指稱,大溪台耀科技疑似氨氣外洩,散發陣陣惡臭,環保局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消防局亦同步於現場用水霧進行控制及減少逸散狀況,環保署環境事故處理技術小組也於第一時間抵達協助現場監控。

 

環保局人員進廠稽查發現,該廠液氨儲槽因人孔蓋墊片損壞,造成液氨外洩,除責成廠方進行緊急處理,利用氨氣極易容於水的特性,將液氨導入其他水槽稀釋成濃度較低的氨水,並緊急調度槽車進行抽取作業,但於外洩過程中卻散發氨氣惡臭,污染空氣品質,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告發,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另廠方無妥善防堵消防水之收集,致含有氨水之消防水流入水溝,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處分,並要求晚間6時前抽除完成改善。  

 

環保局指出,台耀科技從事金屬零件射出加工業,使用液氨作為製程加工所需原料,卻未妥善維護設備,導致液氨儲槽人孔蓋墊片損壞,造成氨氣洩漏,顯示該廠平時操作及維護管理之缺失。

 

消防局、環保署環境事故處理技術小組及環保局人員從下午持續守候在現場監督及應變處理,並要求廠方將稀釋氨水及消防水全部抽至槽車暫存,稽查人員也在廠區周界架設儀器持續監控氨氣濃度,目前現場已在控制中,請附近居民毋需過度恐慌。也再次提醒業者,應定期檢查槽體設備管線是否洩漏,如有破損應立即維修,以免違法受罰。

  

關鍵字:大溪 台耀科技 氨氣外洩 環保局 依法告發 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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