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孝聖的新聞時事觀

常看見新聞報導許多「臺灣之光」,但其內容都令人有「小題大作」之感。但這次長榮海運所屬的「長帝輪」,在非洲海盜出沒的東南外海馬達加斯加島附近,冒著被海盜襲擊的危險,救援發生大火之台籍遠洋漁船「祥福六號」,及其被迫棄船逃生之船員。「長帝輪」船長戴燕堂及其全體船員英勇行為,應被視為「臺灣之光」,不但應受到臺灣人的重視推崇,更應被廣為宣傳。

相對此次「長帝輪」的英勇救援行動,臺灣海軍與海巡單位,對於在臺灣經濟海域內作業的臺灣漁民保護,顯然十分「落漆」。不但發生多起臺灣漁民被日本……等國強押勒索事件,甚至發生被槍擊身亡,而政府應對卻相對之軟弱荒謬。其中臺灣民眾記憶尤新的兩則事件分別為:「2013年屏東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公務船以機關槍攻擊,船長洪育智的父親因此身亡」,以及「 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遭日本公務船扣押, 在繳交日幣600萬元保證金(約合新台幣176萬元)後才得以釋放 」。

「廣大興28號」漁船,當時在我方與菲律賓重疊的經濟海域作業,卻遭菲律賓公務船無預警的機槍掃射而彈痕累累,船身多達三十二個彈孔,其中一顆射中船長之父洪石成的頸部,當場斃命。但事發剛開始,我方政府態度曖昧,直到全台灣民怨沸騰,輿論壓力才迫使政府硬起來,派出海、空、海巡各機艦前往宣示主權,但「廣大興28號」漁船,至今尚未獲得應有的賠償與公道正義。

而「 東聖吉16號」當時在沖之鳥「礁」附近的公海,遭日本強押勒索。船長潘建鵬的父親潘忠秋,在琉球區漁會協助下,將日幣600萬元保證金(約合新台幣176萬元),匯至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轉交日方後才得以被釋放。但至今政府並未幫他們討回被勒索的款項與公道,甚至還私下要求漁民「最好」不要前往該海域捕魚,引發相關漁會與漁民的普遍不滿。

國防的基本任務,應在維護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當百姓受到他國侵害時,應進行必要的保護,以及對抗他國勢力的入侵。但一直以來,政府只將中國大陸視為假想敵,但對於實質侵害臺灣漁民的周邊各國「敵人」,卻都是軟弱、被動的態度應對。相較於長榮海運「長帝輪」船長戴燕堂及其全體船員的海上英勇救援行為,應被視為英雄式的「臺灣之光」,該受到臺灣人的重視推崇。政府更應以此為榜樣,對於我方漁民在海上作業的安全與權益,強勢予以保障。否則,再多的國防預算都只是浪費,再多的演習看在百姓眼裡,也都只是虛有其表的「演戲」而已。

【 長榮所屬「長帝輪」 7月9日在非洲東南外海馬達加斯加島附近,發現發生大火之台籍遠洋漁船「祥福六號」,及其被迫棄船逃生之船員。

「長帝輪」船長戴燕堂立即通報南非海上搜救協調中心,並指揮全體船員待命救援,另考量受難船員人數眾多,同步聯繫鄰近海域的馬紹爾籍商船SBI ANTARES馳往事故地點,共同展開救援行動。

由於非洲外海常有海盜出沒,大幅提高這次救難任務的風險與困難度。但「長帝輪」團隊以海上人命安全為念,在船長的領導之下,全體船員通力合作,率先救起一艘救生筏上的十六名船員,馬紹爾籍商船隨後救起其餘十四名等待救援的船員。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2579445

 

關鍵字:臺灣之光 觀點 王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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