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網路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颱風天時,一些外送人員、台水、台電員工等外勤勞工經常得在外工作,不時傳出有外勤勞工因此而受傷,甚至死亡的狀況。為避免類似慘劇一再發生,勞動部研擬讓外勤勞工在颱風天時,可以依照職安法第18條的退避權相關規定,跟主管報告後自行退避,以確保自己的安全,但是否要放在指引或有強制性的施行細則中,仍需再討論。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會有此項規劃的主因是母法中並未針對颱風天有加強說明,因此近期已召開2次會議,邀請專家學者、相關業者及工會討論。

至於相關規定是要放在僅供事業單位參考的「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或者是對雇主有強制性的施行細則,職安署指出,仍在討論當中,但不管哪種做法,都希望可以在今年颱風季前定案,以保障所有外勤勞工在颱風天的安全。

若未來確定放在施行細則裡,雇主如果違法將可依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8萬元以下罰金。

桃園市空服員工會代表鄭雅菱認為,行使退避權的颱風天範圍要越明確越好,像是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等,勞工就可以依風雨狀況行使退避權。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也說,這個法令保護勞工是好的,但執行上恐會有模糊地帶,也有可能會因台電、自水搶修人員行使退避權造成民怨,因此相關規範應該更加明確。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擔心,表面上似乎是對勞工比較好,可以主動行使退避權,但實務上恐會發生雇主主張未到可以退避的狀況,因此要求勞工在颱風天仍需出勤。

關鍵字:勞動部 研擬 颱風天 外勤勞工 自行退避 颱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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