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將道路改為直行及右轉彎併用,民眾不用再擔心(圖/苓雅分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民眾經常向警方反應駕駛汽車由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東向西方向)往輔仁路方向,行駛在最外側車道,卻無端遭警方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直行車占用左、右轉專用車道」。

據苓雅分局表示,該路口車道為右轉專用車道,且地面上有明顯右轉彎標線,駕駛人認為該車道可直行,未右轉彎,而遭民眾拍照或以汽車行車記錄器影片向警方檢舉;經統計105年及106年1-7月止,民眾向警方檢舉該路口交通違規,合計共44件。

依據交通部105年1月5日交路字第1045016820號函釋,禁止占用轉彎車道係避免直行車妨礙轉彎車輛通行或減少轉彎車道流量,並未以產生阻礙為違規要件。

苓雅警發現多數民眾因一時疏於注意及曲解交通規則,直行車常誤入右轉彎專用車道,因該路口車通流量大,常造成交通擁擠,高市府交通局在採納苓雅警建議後,修改車道使用狀況,改為直行及右轉彎併用,民眾不用再擔心,行經該車道時,又收到罰單,警方的用心及市府貼心,替民眾省下不少荷包,民眾直呼讚!苓雅警仍呼籲駕駛人行經該路口應遵守交通規則,多注意安全,以免其它違規而受罰!

關鍵字:苓雅 警察分局 修改車道 交通標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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