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太平洋百貨前停車格「機車變身廣告物占用停車格」警方到場處理。(圖/屏東警分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在車潮眾多人來人往的屏東市太平洋百貨中正路上,停車位時常一位難求,近來民眾發現,有業者將機車停在該處停車格上,唯車體卻懸掛房仲廣告,長期占用停車格,導致機車騎士無處可停。

屏東警分局民族派出所日前有民眾檢舉太平洋百貨前停車格「機車變身廣告物占用停車格」案件,員警接獲後前往處理,由於機車未懸掛車牌,已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除依法告發交通違規單,同時通知業者,隨後業者已將車牌懸掛上。業者向警方表示,擔心機車放在外頭,車牌會不見,才會將車牌拔走。

警方表示,如是無牌照車輛占用停車格,車輛若是廢棄、報廢車輛,將通知環保局處理,若為一般堪用車輛且明顯違反交通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直接予以開罰。


▲車體卻懸掛房仲廣告,長期占用停車格,導致機車騎士無處可停。(圖/屏東警分局)

關鍵字:屏東警分局 民族派出所 機車廣告物  占用 路邊停車格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