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年初審,出現驚人答案;年金改會原本規劃年改後各級政府省下的支出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但遭立法院推翻,僅「中央政府」省下的錢需挹注。經試算,挹注經費約剩一半,將比原規劃的民國139年提早破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晚間初審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規定「中央政府」每年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推翻年改會原本提出的「各級政府」省下經費都須挹注基金版本。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兼執行長林萬億表示,年改後節省的經費,包括調降18%優惠存款利息與所得替代率後省下的支出。

林萬億說,18%部分,以民國106年度試算資料看,優惠存款利息總支出約823.7億元,其中台灣銀行負擔145.6億元、中央政府負擔549億元、地方政府負擔129億元。18%歸零後,僅中央政府每年節省的利息支出約549億元挹注退撫基金,約占原本各級政府18%利息支出的8成。

至於調降所得替代率後的中央政府退撫支出節省金額,林萬億表示,調降所得替代率各版本有不同規定,調降速度也不一致,較難精準計算,但總計中央政府挹注基金經費,會超過年改全部節省經費(含優惠存款利息及調降所得替代率)的一半。

林萬億說,依考試院精算報告顯示,以民主進步黨團版估算,綜合調整方案(所得替代率75%調降到60%、提撥率18%),改革後可節省7356億元,如果全數挹注回退撫基金,可將破產時間從120年延後到139年;但立法院初審通過只挹注中央政府省下經費,基金破產時間就不可能延後到139年,而會提前若干年,待進一步精準估算。

關鍵字:挹注 退撫基金縮水 139年前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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