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31)日執行總統蔡英文上任後首宗死刑槍決。(圖/翻攝TVBS)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今(31)日執行總統蔡英文上任後首宗死刑槍決,待槍決的死囚是持刀刺死前妻,擄走6歲女兒燒炭自盡的39歲男子李宏基,依殺人罪在2016年12月28日被判死刑定讞。

法務部聲明指出,李宏基對妻女家暴入獄服刑,在獄中得知妻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女兒監護權,懷恨在心,出獄持刀刺死妻再燒炭殺害女兒,還揚言和前妻娘家的恩怨「不死不休」。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罪判決李死刑定讞。

法務部長陳明堂表示,李宏基以殘酷手段殺害手無寸鐵的前妻和親生女兒,手段兇殘、令人髮指,造成被害人家屬哀痛外,還侵害兒童生命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的情形且無教化可能性,為實現社會正義而執行死刑。

法務部強調,在現有法制仍有死刑制度之前提下,法務部無理由貿然停止執行死刑,但這並非解決社會治安良方,請各界以平常心看待這次槍決。

另外,最近一次執行死刑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2016年5月簽下執行令,將犯下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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