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底上路的勞基法修正條文,其中關於一例一休及工時計算等規定對各行各業及廣大勞工造成不小影響,尤其以製造業為最。面對新政策對產業的衝擊,立委邱志偉舉辦「一例一休政策對製造業之衝擊及因應之道公聽會」,邀集勞動部、經濟部、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經濟發展局、路竹科學園區諸多廠商等單位參與,立委劉世芳也到場關切。

出席公聽會的晟田科技和東麗尖端薄膜公司代表表示,修法後工時的安排及加班費計算加重僱主負擔,例如修正後規定,休息日工作1小時,加班費須以4小時計,但許多公司的狀況是,員工僅於休息日花費10多分鐘以電話聯絡或用電腦處理瑣事,僱主卻須以4小時計算加班費,實在不合理,希望規定能夠多點彈性。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指出,新法之所以對工時安排採取「總量管制」,又對工資成本採取「以價制量」計算方式,例如加班1小時給4小時加班費,是希望僱主在要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前謹慎考量,若無特殊急事,宜給勞工休假為宜,若僱主能落實有效率的公司內部管理,員工於休假日只工作數十分鐘的情形就不會成為常態。

但目前仍為宣導階段,不會直接實施勞檢,勞動部並會加強輔導,目前於全國各地舉辦184場說明會,企業有任何問題,都歡迎直接向勞動部詢問,勞動部一定給予最詳盡解答。台灣的產業以中小企業居多,企業內部不易形成工會並與僱主協商,因此勞基法的規定對勞工的保障較為嚴謹,如此也可確保勞資和諧,還請僱主多加配合。

劉世芳表示,新法修正後,確實接到許多資方及勞方反應,勞方對於新法評價也有諸多不同聲音,有些勞工希望有較嚴格的一例一休及法定工時上限規定,可以多利用休息時間與家人相處,希望勞動部於解釋勞動法令時,多注意於工時上限之外容有協商空間,以促進勞資對話,達到雙贏。

邱志偉表示,勞基法修正為一例一休的目的是為了使勞方有合理的休息時間,也提升資方生產品質,促進勞資和諧,但修改後加班彈性變小,中小企業人力成本也隨之提升,且新規定變得較為複雜,許多僱主不是不願守法,而是尚無法適應較複雜的新法令。

最後,立委邱志偉請勞動部與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多加強與資方的溝通,若僱主對新法令有任何疑惑,勞動部與勞工局都應加以解答,也建請勞動部印製簡潔扼要的新法修正重點說明給各個企業,讓企業的人資管理部門有明確的法令依循。
 

關鍵字:一例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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