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氣爆剛滿周年,災民疑再遭受委屈;高雄一心路有多家機車行疑似做買賣、維修之故,而佔用人行道及紅線區違停機車營業,造成附近居民出入不便,甚至還佔用公車停靠站作業,讓公車靠站在汽車道上,過往車輛險象環生相當危險;氣爆前的髒亂,沒有因氣爆後順勢改革市容,市府投入安撫災民心靈的苦心,恐功虧一簣。

當地居民表示,一心路從和平二路、籬仔內路以東約200公尺的範圍,機車產業群聚已好幾年,業者做買賣、維修佔用人行道情況早不是新聞,雜亂程度堪稱無政府狀態,加上路旁多是三合院、木造屋等未都市計畫的街廓與矮房子,真的很像國際都市內的貧民窟,我們還真的是次等公民;這次氣爆周年後,市府在氣爆災區展現出清新的願景,實應正面看待未來,但是,機車產業卻沒有因這次的改變而順勢提升,市長的努力因相關單位便宜行事,恐功虧一簣。

根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2條第一項第二款、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一項第三款說到,人行道是專供行人通行的「道路空間」,以「高雄市政府整理機器腳踏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來看,該路段人行道寬並未滿三公尺更沒劃白線,本就不能停車;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一項第三款說到,利用道路工作,每輛車最重罰2400元;還有,第57條也提到,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每輛車最重罰4800元;第3條第一項第八款有說,汽車有包括機車。

這次氣爆災區,市府似乎有意規劃成另一型態的模範區,加上一心路又是市級的主幹道,試問,主管單位如果真的有落實溝通協調,為提升環境品質來努力,遇到不聽勸的業者用上述金額罰下去,業者不會怕嗎?這當中還真容易讓人合理推斷,主管機關不是便宜行事,要不就是有包庇、掩護的情事;照這樣下去,一粒沙看世界的角度來說,第一線的公務機關如常常便宜行事,高雄宜居城市的願景恐難以實現。

 

 

關鍵字:機車行   二度 傷害 氣爆區 災民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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