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上月底在接見外賓的場合上呼籲,希望各國協助台灣加入國際刑警組織。我駐美代表處3日表示,美國聯邦眾議院在美東時間2日以392票贊成、無人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支持台灣成為國際刑警組織觀察員的法案。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表示,按美國立法程序,眾院通過的這項第1853號(H.R.1853)法案後,將送交聯邦參議院審議,參院通過後才完備所有程序,正式生效。

法案內容要求美國總統應制訂政策,協助台灣成為國際刑警組織觀察員,並指派國際刑警組織華府分部向本部提出正式要求,協助台灣成為觀察員,積極促請各會員國支持台灣成為觀察員及參與活動。

代表處指出,這是美國國會繼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後,再次以具體立法行動,籲請美國行政部門協助擴大台灣的國際參與空間。代表處並對美國會鼎力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表示謝意。

美國總統應在法案生效30日內向國會提出非機密報告,而這項報告應闡明美國支持及協助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NTERPOL的相關會議、活動及機制的策略。

台灣1964年起即以中華民國警政署的名義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但中華人民共和國1984年申請會員後,台灣遭到排擠。美國在1994年檢討台灣政策時,已宣示支持台灣參與適當的國際組織,並持續重申美方的支持。

關鍵字:美國 眾議院 國際刑警組織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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