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政府98年為促進商業流通,廢止統一發證,實行政管理與商業登記分離,只要有地址門牌就可以做公司營業登記,而工廠則另依法令限制。市議員郭麗華總質詢時指出,用地使用跟分區不符合案件有數百件甚至更多,民眾抱怨現在情形是屢報屢罰,市府應該在於裁罰上要適宜裁量。

市長鄭文燦表示,土地建物裁罰要適當,但也要考慮到頻率。但市府在辦理登記時就已說明非常清楚,若有建築物不合法的情形,將會以建築物或土地法規處理,這是全國一致的規定,如果要改成土地及建物合法才能辦理公司登記,也會產生另一種民怨。

市議員郭麗華也針對農地違規使用的裁罰情形,要求市府應該要按照比例原則,用地部分應該給予通融時間,有些民眾投訴,遭檢舉後「拆掉只要花2萬塊,結果市府罰6萬」,地政局應該衡量實際狀況裁罰。市長鄭文燦也表示,如果沒有公安問題疑慮,在罰則上確實要有通融的空間。

另外,市議員郭麗華也針對文化藝術下鄉活動應該要平衡分布,以蘆竹來說,應該平均分布在山腳、南崁、大竹,其他各地也必須比照文化平權理念,選擇各種不同地方特色,讓該地區發展文化潛力。譬如有名的坑口彩繪村,彩繪也應該具備各種風,讓格社區更活潑。
 

關鍵字:農地 違規 裁罰 市議員 郭麗華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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