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爾辰/桃園報導

在桃園市政府雷厲風行查緝及拆除違建時,昨日在中壢工業區又發生一起大火,經證實為過期未補建物使用執照,也無公安申報的分屬不同樓層的二家工廠,工務局已依法開罰,違章面積並限期自拆。

有關中壢北園路36號建築物昨天下午爆炸起火,工務局表示該棟是領有84年使用執照的建築物,該工廠建物一至三樓登記為專營烤漆的業者,四樓登記為製造LED的製造廠。雖然整棟建築物領有使用執照卻過期未補照仍繼續使用,而二家業者也未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辦理公安申報,工務局已依法開罰。

此外, 現場違章面積約2700平方公尺,可補照面積約1200平方公尺,工務局將限期補照、無法補照面積約1500平方公尺,將限期自拆,屆時未自拆者,工務局也將派工拆除。  

連同上週發生的新屋大火,這已是一週內在桃園市發生的二起大火,不只燒出六條消防員人命,也燒出了桃園的違章跟公安問題。雖然新屋大火發生後,工務局已雷厲風行地執行違建查察及拆除工作,至今也已拆除釣蝦場、大型農地涉及興建中之違建等,甚至連工務局長為了避免關說,都把手機關掉,以期能有效執行任務,仍無法避免災難再度發生。

至於拆不勝拆的違建問題,雖然目前先執行的是針對有公安疑慮的大型公共建物為主,但是對於住商混合的建物,其查察的輕重緩急又該如何認定呢?中壢區議員黃傅淑香曾表示,台灣建築法規太嚴格,常常要他們民代去扮演傳遞拆遷訊息的黑臉角色,實在很為難;以民宅言,她並說大多數的我們都住在違章裡而不自知。

不過據了解,很多先進國家的建築法規都有類似台灣必需保留一定百分比做為公共空間的規定,而且是基於安全考量,一位旅居歐洲台僑曾形容台灣當下發生的情況,她說:「從某種角度言,台灣人 ”太自由了 ”」。

 

關鍵字:中壢大火 桃園的違章建築 建築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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