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中心/時事報導】

 

「肯亞案」於四月間吵得沸沸揚揚,當中引發的各項議題廣為國人所探討。在實務面來說,由於過往兩岸在押解人犯上根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擁有默契與原則,如今肯亞中方背棄過往原則強押嫌犯一事卻引爆了台灣在司法面、以及在主權議題面上的各種矛盾。

 

有論者認為,肯亞案此舉挑在520蔡英文上台前爆發,乃是中共官方要給蔡英文的政治下馬威。同時台灣也有媒體強調,在台灣的司法體系中因為無法給予詐欺嫌犯有效的懲治,因此中共乃「不得不為」,對於台灣司法執行面的不彰相較於中國司法的嚴厲面,倒也成為國人對犯罪集團出口惡氣的出口點,前警大教授葉毓蘭針對此事,就表達出「心有一絲絲的正義喜悅」的感受。

 

然而此項議題脫離情緒面來看,此案在操作上有許多可議空間,首先根據外交部說法,這批人是被驅逐出境的方式遣送中國。成大法律系副教授陳怡凱就指出,根據國際法驅逐出境必須尊重被驅逐人的意願,被驅逐人也可以要求到第三國,通常被驅逐人都會要求回到母國。顧立雄律師認為,既然在當地審完無罪,國際慣例就是依據當事人意願先返回台灣,再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原則」協商後續偵訊動作。

 

根據肯亞外長穆罕默德(Amina Mohamed)表示,肯亞政府是遵照「一個中國」原則辦理,也沒有接到任何台灣官方的正式抗議。

 

弔詭之處就在於此,台灣與肯亞之間並沒有邦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政府之間彼此宣稱自己是中國(China),北京政府與台北政府也都聲稱存在並同意「92共識」當中的「一中原則」。那麼就操作上來看,肯亞承認北京方為中國,協助遣送台人赴北京也就沒有違反國際法的慣例,於道義上,如果台灣官方無任何抗議與申請的說法為真,肯亞也無須負責。

 

很遺憾的是,「一個中國」在現實面並不存在「各自表述」的空間,而這件議題上擁有籌碼合乎情理的絕對是北京一方。因為北京在聯合國擁有中國的法人地位,也是受到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所承認的「中國」,在這種無法確保「各自表述」空間的情況下,「一中共識」反而是台灣陷入主權自殺的網羅。而如此在司法權上的國際慣例議題,自然就變成兩岸間政治上的議題,因為兩岸並非以主權國家的身份相交,本身就給予極大的操作空間。

 

而在司法面上,日前中共官方也在肯亞詐騙案相關人等中釋放出「電視認罪」這種極權落後國家的慣用戲碼,與日前銅鑼灣書店電視認罪事件如出一轍,這種司法模式顯然與台灣重視法治主義的出發點不同,從現代面角度來說,台灣不能完全委由對岸司法機構處置嫌犯。

 

「肯亞案」至今,實際上也提供了極佳的觀察點,一是「中華民國」在92共識中是形同被判政治死刑的產物,沒有表述能力,因為兩岸的慣例與合作基本上都在默契上不涉及主權議題,一旦動刀動槍牽涉到主權問題,台北這方的「中國」在北京那方的「中國」面前手無縛雞之力。二是台灣的司法弊病已經讓國人失望到,要靠司法根本不獨立的國家來出口氣,對一個以民主法治自詡的國家來說,實為一大諷刺。0

 

關鍵字:肯亞案 引發出 台灣主權 司法矛盾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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