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 劉曜銘/採訪報導】

近年來校園事故頻傳,教育部自99年度明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每年均需投保「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全國現總計有近九千所學校投保,保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應,並訂定理賠的標準作業流程,事發五日內學校以電話、網路、傳真等方式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於接獲通知三日內查核投保資料並告知初步保險責任認定結果,一個月內完成調查判斷是否屬承保範圍。理賠金額最高為每一人體傷死亡五百萬元、每一事故體傷死亡五千萬元,包括游泳池、停車場、和電梯均屬附加承保範圍。但對於理賠相關規定臺南市府教育局及學校端卻一知半解,邱莉莉議員今(26)日質詢時要求教育局需強化各校對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權益宣導並建立標準作業流程,讓家長也夠能清楚了解其相關權益。

▲ 臺南市議員 邱莉莉。(圖片來源/記者 劉曜銘 攝)

▲ 臺南市議員 邱莉莉。(圖片來源/記者 劉曜銘 攝)

邱莉莉議員指出,102年5月台南市安順國小一名林姓學童在學校上游泳課溺斃,至今已快三年,到現在卻還無法確定是否能獲得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今(105)年3月份致電教育局秘書室詢問此事,並告知此事尚未結案,督促校方行文給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回文表示「事發後學校報出險時有告知文件尚未補齊,但學校自此即未再函覆,已超過兩年期限不予理賠」,保險公司、校方及教育局各說各話,從未和家屬有過聯繫告知相關權益。她認為教育部使用人民納稅錢編列高中職以下所有學校的保費預算,執行過程卻沒有設監督機制,有明顯瑕疵;教育局長陳修平表示「將會進一步了解個案始末」。

此外,針對校園安全是否該裝設「電子圍籬」,蔡淑惠議員認為教育局的動機及政策是處於「被動」狀態。教育局應該化被動為主動,先行評估臺南市哪一個地區、哪一間學校的治安需要加強,應優先主動規劃,指示校方設置,以延續校園安全,而不是等待學校主動提出申請。倘若學校端提出申請後,卻遭教育局評估判定:不能做、不適合做、不應該馬上做,或是經費關係現在無法即刻做,那麼耗費人力、時間提出申請一點意義都沒有。

▲ 臺南市議員 蔡淑惠。(圖片來源/記者 劉曜銘 攝)

教育局長陳修平回應,臺南市政府今(105)年度已針對「校園安全監視系統計畫」編列預算,未來也會加強各校針對「師生自我防護知能」、「建構完善警監系統」、「落實人車進出管制」、「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建立雙向聯繫合作」及「精進緊急應變能力」等六大面向進行校園安全維護。

▲ 臺南市議員 蔡淑惠。(圖片來源/記者 劉曜銘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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