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喬丹之爭(圖片來源: 網路)

【亞太新聞網/財經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前NBA職籃巨星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律師團隊昨(26)日與中國廠商對簿公堂,乃是為了控訴「喬丹體育」公司涉嫌侵犯個人肖像權,不當圖利,且一路上訴至中國最高法院。這4月26日剛好也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亟欲上市上櫃的「喬丹體育」和麥可喬丹之間的訴訟案已經到了最後階段,但經過四個小時審議仍無結論。


▲喬丹體育門市一角  (圖片來源: 網路)

退役已經十多年的喬丹,旗下仍然擁有運動品牌Jordan Brand,為耐吉(Nike)的其中一個子牌,為喬丹唯一合法授權,持續推出新款運動鞋與運動用品。而中國品牌總部位於福建的「喬丹體育」,與麥可喬丹全無淵源,但其註冊了約七十多項商標如「喬丹」、「QIAODAN」、「僑丹」、「橋丹」、「喬丹王」以及與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傑弗里•喬丹」(Jeffery Jordan)、「馬庫斯•喬丹」(Marcus Jordan)中英文寫法一致的多個商標。

早在2012年,喬丹與耐吉公司就向「喬丹體育」提出多項訴訟,喬丹以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姓名權、違反中國的商標法第31條相關規定等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結果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駁回喬丹之訴。

喬丹不服判決,2015年4月13日,喬丹再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又被判決駁回上訴。4月26日即是最高法院對喬丹系列案件中68件進行再審,決定裁定提審其中10件,並於26日開庭。

雙方爭議點在於,「喬丹體育」所影射的是否為麥可喬丹本人,「喬丹體育」表示,中文包括拼音喬丹無法與申請人喬丹建立一一對應的關係,相關證據顯示,中國有4200多位喬丹,中國企業字型大小裡帶喬丹的有上百家,最早的企業在申請人麥可喬丹成名之前就有。

但喬丹律師團隊指出,「喬丹體育」原來企業名稱與喬丹沒有一點關係,2000年變更為喬丹公司,開始以喬丹為字型大小開展經營活動,註冊了60多件姓名商標,40多件形象商標,32件含有麥可喬丹兩個兒子姓名的商標,還有23號、公牛隊、棒球運動等商標,主觀惡意不言自明。

《香港商報》指出,喬丹狀告「喬丹體育」,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在確定註冊商標歸屬權的問題上,採取「註冊在先」原則,也就是說,由於「喬丹體育」搶在所有其它企業和個人之前申請註冊「喬丹」,所以最後就成為了這個商標的擁有者。喬丹很難打贏這場官司。
 

關鍵字:喬丹 飛人 喬丹體育 智慧財產權 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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