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12年發生台南湯姆熊男童遭割喉命案,犯案手法泯滅人性,震驚全台,兇嫌曾文欽落網後曾嗆:「在台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曾嫌長期失業,萌生犯案吃牢飯的念頭,有憂慮及焦慮的情形,最高法院認定他飽受精神疾病之苦,仍有教化可能,今天判處他無期徒刑定讞。
 
▲湯姆熊割喉殺童案兇嫌曾文欽。(圖片來源/網路)
 
曾嫌長期失業,萌生犯案吃牢飯的念頭,於是在民國101年12月於台南市湯姆熊電子遊藝場,以遊戲儲值卡為餌,將10歲方姓男童誘騙到廁所後,以折疊刀割喉殺死。最高法院採信5家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曾嫌行凶時有憂鬱、焦慮情況,依照兩公約不得判死。根據聯合國兩人權公約規定,不得對任何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處死刑,故判處曾嫌無期徒刑,檢察官認定他手段冷血殘暴而求處死刑。
 
最高院也指出,曾嫌身心狀控及生活成長環境都不健全,曾嫌案發前即罹患精神官能性憂鬱症、社會恐懼症等身心疾病,飽受精神疾病之苦,犯下本件殺人案,「尚非全然出自於無可饒恕之惡性」,而是一定比例受到成長過程及身心疾病影響。曾嫌且自幼父母離異,國小畢業就開始工作,與同事年齡差距大,缺乏年齡相近的同儕互動,自此之後即沉默寡言,生活與成長環境長期封閉,容易產生偏差思想。
 
最高院認為,曾嫌坦承犯行且始終認罪,並非全然泯滅人性,仍有教化可能,考量他犯罪手段凶殘,造成被害家屬巨大傷痛,也未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關鍵字:免死 湯姆熊 殺童 割喉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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