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會同台中市衛生局及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人員,5月5日前往雄勳有限公司及其大里、烏日廠區等7處搜索偵查,對於查獲的逾期食品原物料品,衛生局已在第一時間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予以封存,並令停止販售,防堵逾期食品再流入生產鏈違規產製成品;而現場發現疑似竄改標籤使用的數瓶貼紙清除劑也當場封存、查扣。共同查獲逾期食品原物料品項達100種以上,數量超過22公噸。
 




衛生局副局長蔡淑鳳指出,衛生局逐一比對雄勳公司對各項逾期原料出貨的下游業者,該公司疑涉從103年起,販售加入逾期原料的「紅茶粉」11批(共2576公斤)給台中市大里區石城實業有限公司,而據石城實業有限公司朱主任表示,這些品項製程成品全數由台灣華擎有限公司銷售,目前衛生局通知下游業者回收,並針對現場紅茶粉原料106.845公斤封存。

雄勳公司103年起也販售逾期改標的「肉增多火腿調味粉」5批(共125公斤)、「蒜精」7批(共70公斤)、「迷迭香香料」3批(共30公斤)給南投縣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此外,「雄勳有限公司」也曾於105年販售逾期「豆漿粉」2批(共250公斤)給高雄市旺來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衛生局立即移請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追查製成品項及下架回收。

衛生局表示,食品逾有效日期易發生品質變化甚至衍生質變及致病菌,恐影響身體健康,不適合供人食用;如屬於粉狀調味品易有吸濕、結粒、成塊等品質質變產生,而若為含高水量或高蛋白質的食品,則容易出現細菌滋長問題或脂肪氧化、性質酸敗等情形,同時也因食品逾期,原有營養素可能流失;人體若長期食用逾期食品或其製品,健康將可能受影響。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若使用逾期原料產製食品,除違規產品需沒入銷毀外,並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若涉及竄改標籤效期已涉變造、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將移送檢察機關依刑事法規偵辦。
 

關鍵字:過期食品 原物料 紅茶粉 地檢署 食安 黑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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