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新疆一名牧民日前撿到一塊重7.85公斤俗稱「狗頭金」的礦石,由於狗頭金富含金礦,是否應該上繳政府,引起一場法律爭議。

牧民撿到的這塊狗頭金重7.85公斤,長約23公分、寬約18公分,最厚處約8公分,形狀酷似大陸地圖,大陸法律規定,民眾所撿物品如果屬於「礦產」或「文物」,歸國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必須上繳政府,然而,青河縣文物局對牧民撿到的「狗頭金」已明確表示不屬於文物,只能說是礦產。

青河縣政府已經集合國土、礦產、公安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要親赴牧民家調查情況,內容包括「狗頭金」是不是真金,有多重,含金量的成分等多項數據,將進一步確認。

許多網友態度立場明確表示,認為牧民不應該上繳給政府,有網友表示過去只要是

網友的態度立場很明確,認為牧人不該上繳狗頭金,因為過去許多案例發生,只要是貴重的物被發現,政府就會解釋為國家所有,比如在四川、江西等地出現過的事例,農民自己挖掘出來的烏木,都被解釋為歸國家所有。

對此,青河縣文物局工作人員說,所撿物基本上可以確定不屬於文物,只能說它是一種礦產。

關鍵字:狗頭金 新疆 哈薩克族 牧民 青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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