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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考試招生制度將在110學年度實施「兩試合一」,104學年全國大學校院教務校務經營主管聯席會議23日在海洋大學舉行,會中針對日前所規劃的大學考試時程方案做調查。根據初步調查結果,高中教師多傾向高三課程結束後,5、6月再考試,希望讓學生完整學習後在應考。
▲學測指考合併110學年實施,採計主科選修在校成績。(圖片來源:網路)
大學考試招生制度將在110學年度實施「兩試合一」,預定五年後實施。未來學生考大學只要考一次,若想進入特別科系,再考分科測驗,兩種考試最晚在6月底前完成。至於成績採計將以「X加Y加P」模式,共採計三種成績。內容包括:
X:以學測+指考兩試合一為基礎,包含十二年國教必修科目如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
Y:彈性選修課程分科。
P:明年起將在各高中職實施的「多元學習歷程檔案」紀錄,包括社團、課外活動、志工服務、選修課程等。
在考試時程的規畫上,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目前已研擬6個草案,草案內容包括:
方案甲:高三課程結束後,於5、6月考學測與分科。
方案乙:高三寒假考學測,於5、6月考分科測驗。
方案丙:高三寒假考學測非選題,於5、6月考學測選擇題與分科。
方案丁:高二暑假8月考學測,於高三下學期5、6月考分科。
方案戊:高三寒假考學測,接著申請入學,高三下5、6月考分科。
方案己:高三寒假考學測與分科。
大考中心處長黃璀娟指出,目前規劃6個長程考招草案,針對大學教職員和高中教師進行問卷調查,調查顯示,高中教師多傾向支持甲案(高三課程結束後約5、6月再考,讓學生完整學習),大學教職員傾向支持甲案或戊案(高三寒假考X,高三課程結束後約5、6月考Y,與現行接近)。
年底決定、明年2月前核定公告、110學年度實施
黃璀娟表示,今年8、9月將舉行長程考招規劃方案的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預計10至12月交由招聯會審查,今年底或明年初由教育部核定,招聯會於明年2月公布長程考招方案,110學年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