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台北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訂定《台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今(9)日通過市政會議審議,民眾若具名檢舉水污染,且經查證屬實、罰金達一定額度,可領5%到20%罰款的檢舉獎金,最高獎金達新台幣400萬元。



▲北市市政會議今(9)日通過《台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近日待法務局公告後,即可實施。(圖片來源/網路)


環保局指出,《水污染防治法》於104年2月4日公布修正增訂第66條之四規定,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罰鍰上限,從60萬元加重到2000萬元,以目前最高罰鍰上限2000萬元估算,單筆檢舉獎金最高可達400萬元。


環保局表示,往後民眾只要具民檢舉違反水汙法相關案件,提供明確地點、地號及相關足以證明的照片,只要罰鍰金額達10萬以上,經查證屬實且裁罰金額達10萬元以上者,檢舉人可以領取檢舉獎金。


檢舉獎金計算方式,依不同違法樣態,檢舉人可以領取到實收罰鍰金額5%到10%的檢舉獎金。若是企業內部員工揭發雇主不法,比照國外吹哨者條款,獎金額度更提高到實收罰鍰金額20%。另外,民眾若以撰寫程式或分析水污染防治公開資料方式檢舉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並據以裁處罰鍰達6000元以上者,亦可依比例獲取檢舉獎金。


統計去年北市共查獲水污染案件35件,累計裁處罰鍰542萬元,環保局表示,歡迎民眾共同參與監督,領取高額獎金。後續將進行行政與公告程序,《台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預計最快8月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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