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制定的「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在23日市政會議通過實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長邱敬斌指出,未來社會住宅租金皆應低於市價8折,並保障3成戶數供弱勢優先戶申請,租金可依弱勢條件酌減。並訂定,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1約2年、一般戶租期上限6年、優先戶得延長至12年,強化對優先戶的優惠及照顧。

▲三重青年社會住宅2房型客廳實景(不含擺設品)。(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推動社會住宅108年境內7,000戶計畫,自今年起將陸續完工,首例BOT三重青年社會住宅已從8月14日開始受理,其他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多元興辦取回的社宅戶數亦持續增加。

新北市城鄉局邱敬斌局長說,「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最特別的是,明文規定除了設籍新北的民眾可申請外,更放寬條件讓新北就學或就業的青年也能參加申請。而且弱勢的保障戶數達到3成以上,是住宅法保障的3倍。

邱敬斌說明,社會住宅除應低於市價8折外,亦可依招租對象合理負擔公告更低的租金水準。租期部分1約2年,一般戶符合資格可續租2次,租期上限為6年、弱勢戶則可加長至12年,並訂定了弱勢因故需退租時的社福銜接制度,希望能全階段的幫助民眾安心居住。

「新北市社會住宅承租辦法」的發布實施,讓民眾能夠清楚的知道社會住宅申請的條件跟規則,未來陸續完工的社會住宅招租作業也都將依循這個規定進行受理。

位於新北三重,全台首座BOT模式興辦的三重青年住宅已自8月15日起正式受理申請。一般戶租金市價8折以下,弱勢戶租金市價64折以下,租金最低6,200元起,最高不超過2萬元。

關鍵字:新北 社宅 承租 租金 市價 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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