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林口區竹林路上的強尼寵物店疑似以分裝的方式販售寵物食品,自從8月底展開稽查後發現,共有35件不符合動物保護法第22-5條寵物食品標示規定,已勒令其限期改善,違者最重可罰15萬元,呼籲飼主購買寵物食品,應挑選標示清楚有信譽的公司。



▲寵物食品標示不清未來將重罰業者。(圖片來源:網路)

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民眾檢舉,展開市售寵物食品抽查,發現位於本市林口區竹林路的強尼寵物店,以分裝的方式販售寵物食品,現場查獲標示不明飼料琳瑯滿目,並有分裝機器、飼料包裝袋及自製標籤等,分裝手法專業,業者辯稱是合法分裝商,標籤上印有分裝商永利昌有限公司字樣,分裝進口寵物食品以美國、法國進口為主,疑可能混充不明飼料來源。且現場很多小包裝飼料未依動物 保護法規定標示,共查出35件違規商品。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即使是大包裝分成小包裝販售,還是要完整標示」,如果期限內仍未改善,依動物保護 法第 29 條規定,違者最重可罰15萬元。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寵物食安一直是動物福利議題的熱門話題,民眾選購寵物食品時應注意不要購買標示不明寵物食品,並依家中寵物體型食量選購適當容量寵物飼料,切勿因便宜而購買過大包裝寵物食品,才能讓毛小孩吃得安心。

若須購買特殊處方飼料,則須請獸醫師評估犬隻身體狀況後再給予餵食。飼主在寵物店買分裝飼料的時候要小心注意架上的商品是不是依規定標示、是否有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的商品,才能避免讓毛寶貝吃到有問題的寵物食品。

 

關鍵字:寵物 食品 標示 罰責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