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根亞平/桃園報導

今年市議員提案建請市政府設置新住民專責單位,民政局7月13日核簽,研擬籌組成立桃園市新住民事務推動委員會。20日民政局工作報告,市議員林政賢針對新住民事務局設置要點提出多項問題包括工作報告不見新住民相關業務內容、委員會相關預算未編列、一年開兩次會太少?以及新住民委員會中新住民委員不到三分之一等問題。另外也點出,新住民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條與新北市新移民委員會9成幾乎相同,建議市府應該要有創新思維及執行方向。



▲桃園市議員林政賢認為新住民事務推動委員會設置規定中,新住民代表僅設置3到5人過於太敷衍。

依據桃園市新住民委員會設置要點,新住民事務委員會經費將先由民政局相關預算支應,每年開會二次,必要時開臨時會議;委員部分設置19至23人,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召集人由市長鄭文燦兼任,副召集人則由任一副市長兼任,其餘委員則安排由中央機關人員、業務機關首長、專家學者三人至五人;新住民相關團體代表三人至五人。

「新住民委員會中的新住民不到三分之一,這樣是否太敷衍?」市議員林政賢說,這樣不僅無法確切知道新住民需求、也無法發揮委員會功能。

民政局解釋,新住民事務有許多面向,目前由各局處分工辦理,教育局、社會局等都有專責單位接洽,各專責單位基本上是專業分工,因此在成立委員會時,算進委員名額內的都以各領域專業率先做考量。

至於每年召開委員會次數,原則上可增加,但至少要兩次。另外對於預算編列部分,礙於簽呈日期無法在今年完成,相關預算仍由民政局支應。

民政局指出,目前新住民事務委員會主要還是統籌領導單位,負責承辦新住民大大小小相關事務;但專業事務部分還是以各幕僚單位專業分工,從另一角度觀點來看,能讓新住民快速融入台灣社會,不分你我。

關鍵字:新住民 議員 桃園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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