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日前清水派出所受理位於清水區中山路知名成衣商場內民眾手機遭竊案,王姓被害人因在該商場試穿衣服,順手將手機放在更衣室內,心想多挑一件衣服再入內更衣,孰料一轉眼手機隨即被竊取。經警方調閱監視器並抽絲剝繭,鎖定犯嫌為越籍黎姓女子;當警方前往渠住居所查緝本案時,竟理直氣壯地向警方表示「我不拿別人也會拿」,復表示在越南遇到這種情形是為法律所許可。

據了解黎嫌結婚來臺已15年,現於鐵工廠從事操作員工作,5日晚間在清水區中山路成衣商場內挑選衣服,見更衣室內一支手機,便逕自拿走隨即離去。黎嫌認為將手機佔為己有是「無罪」的,經警方一番苦口婆心地勸導,矯正黎嫌偏差觀念,黎嫌才知道自己犯錯,直呼自己「以後再也不敢隨便拿人東西了」;全案偵詢後依竊盜罪移送偵辦。

警方在此呼籲:「出門在外應隨時留意隨身攜帶財物,以免成為歹徒覬覦的對象」,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關心您。

關鍵字:我不拿別人 也會拿  越女竟認 占據手機 無罪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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