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集團證實,經董事會決議,台灣康師傅決議自2017年1月1日解散。頂新集團公共事務室副總賈先德解釋,台灣康師傅解散,與母公司康師傅-DR無關,不影響掛牌。



▲總統106春聯題字引發爭議。(圖/微信上的中國

賈先德表示,台灣康師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過去業務僅是進口生產設備,並出租給味全委託生產,2015年爆發油品事件後,台灣已不再生產銷售康師傅方便麵,因此,基本上已無任何實質營運業務,董事會決定依法辦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

他指出,台灣康師傅與母公司康師傅控股在台灣掛牌的上市存託憑證,康師傅-DR並無關。

台灣康師傅公司今年元旦經董事會決議解散,清算人劉國維預計明(3)日登報刊登清算公告,債權人可自登報次日起3個月內攜同憑證至台灣康師傅公司申報債權。

綜合媒體報導,頂新集團已證實,經董事會決議,台灣康師傅自2017年1月1日解散;頂新集團公共事務室副總賈先德表示,2014至2015年爆發油品事件後,泡麵事業就沒有實質營運,因此決議清算。

台灣康師傅清算人劉國維3日將於《太平洋日報》的刊登清算公告,「清算程序」是指將債務人的財產中可以構成清算財團的財產全部進行變賣,再由法院或管理人,按債權額比例將變賣所得分配給全體債權人。


台灣康師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公告全文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解散,並由劉國維擔任清算人,自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就任,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登報次日起三個月內攜同憑證至本公司申報債權,逾期不申報者,不列入清算債橏之內,特此公告。台灣康師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人:劉國維 公司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長平里長林路十一號

關鍵字:滅頂效應 頂新集團 台灣康師傅 元旦 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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