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平/綜合報導

針對去年高雄氣爆案造成嚴重傷亡,監察院昨天糾正經濟部以及高雄市政府,但因缺乏具體事證指認市長陳菊怠忽職責,所以不會提出彈劾,但有些關鍵時點的違失是九職等以下人員,監委要求陳菊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對於監院提出糾正,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丁允恭昨天作出回應,他強調對於災防工作,市府未來絕對有做得更好的空間,將不斷力求精進,但期待不要讓第一線冒著生命危險的救災同仁受到委屈。同時也希望,不要讓「3小時」的議題,掩蓋了管線法規欠周全、石化布局欠公平的「30年」深層問題。

監察院調查「高雄市前鎮區連環大氣爆釀成重大災害」案,昨天通過監委李月德、陳慶財、楊美鈴、江明蒼、陳小紅提案,糾正經濟部及高雄市政府。

監委點出多項疏失,包括,此案地下排水箱涵是施工於後而將氣爆管線包覆於內,自規劃設計、監工至驗收都是高雄市府負責。

監委也認為,氣爆管線及排水箱涵施設、監工及驗收,都不在陳菊任內發生,關鍵管線圖資建置、查詢、橫向聯繫、箱涵等重要公文,也未經陳菊批核或交辦,「尚乏指認陳市長有怠忽職責之具體事證」。

監委指出,此案相關重要關鍵公文都未經局長以上高階主管人員(含市長、3位副市長、秘書長及相關局長)之手,缺乏具體事證足認他們參與相關過程,在他們對氣爆管線、箱涵等重要關鍵資訊無法充分掌握狀況,「自無從苛責渠等必須就相關事件及作為進行督導,要難據此對渠等移付懲戒」。

關鍵字:高雄 氣爆 監察院 高雄市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