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日前主動通報桃園地檢署,設於龜山區一家金屬表面電鍍業「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疑似繞流排放廢水,經過稽查人員與警方多日埋伏,終於查獲該公司利用夜色掩護,將未經處理含重金屬鎳之製程廢水,排入廠外溝渠,嚴重污染鶯歌溪,立即將公司負責人依違反水污法第18條之1暨同法第36條第2項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稽查時發現管線出口處疑似有排水痕跡,隨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成立專案小組,並會同保七總隊24小時排班於附近進行埋伏,一有風吹草動就立即進廠稽查。

環保局2/7晚間發現廠外不明PVC管有大量廢水流出,經採樣檢測發現含有重金屬鎳成分,屬有害健康物質,立即配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共同進廠稽查,發現廠房頂樓違法設置3座廢水貯槽,蓄意任其滿溢經由排水管排入廠外雨水溝,在經過進一步追查得知,該公司詹姓負責人為節省廢水處理費用,牟取龐大不法利益,指示員工違法偷排廢水致污染鶯歌溪,雖於去年已被移送法辦,但仍惡性不改,當場被帶至保七總隊偵訊,並限期業者拆除貯槽及封閉管線。
 

關鍵字:電鍍廠 排廢水 鶯歌溪 廢水水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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