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殺人案歷經半年多的審理,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被告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好幾位被害人家屬到庭旁聽,北捷事件死者李翠雲的家屬李瑞昌表示,鄭捷的生性兇殘,應該要判死刑。

他批鄭捷律師的辯護與脫罪之詞令人感到憤慨。對鄭捷不願出庭聆判一事也批,他連出席聽的勇氣都沒有,對這種「俗仔」還有什麼好講的?既然犯下這種滔天大罪,為何不能讓家屬罵幾句?

李瑞昌表示,鄭捷犯下如此重罪要是沒判決死刑,他真想要問問答辯的律師,到底怎樣才算凶殘?若不判決死刑,以後台灣還有什麼事情有人不敢做?

去年5月在台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站到江子翠站間發生震撼全國的鄭捷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的慘案。新北地檢署偵查後在2014年7月21日以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對鄭捷提起公訴,認定鄭捷所為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

關鍵字:鄭捷 死刑 禠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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