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豪雨造成南投縣農業災害,農委會公告 南投縣為「0601豪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地區。(圖/記者何秀菁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0601豪雨造成南投縣農業災害,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6月4日農輔字第1060022987號公告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自106年6月5日起至6月14日止,各鄉鎮市公所受理農友申報,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106年6月0601豪雨造成南投縣農業災害,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6月4日公告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自公告日翌日(6月5日)起至6月14日止,各鄉鎮市公所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有關辦理現金救助部分:救助對象應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1次為限。

另辦理低利貸款部分: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畫編號為「106-1,類別:H」。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於申報受理期間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鄉(鎮、市)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次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貸款利率為年息1.04%。

請受損農友攜帶土地所有權狀、土地登記謄本或存續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合法經營權證明文件、身分證、農會存款簿和印章至土地所在地公所申報。

關鍵字:農業 天然災害 低利貸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豪雨 天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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