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2日表示,查獲屏東縣吉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過期裹漿粉做「爆漿檸檬豬排」,已賣出超過500公斤,民眾若購買可退貨。(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食藥署昨天表示,查獲屏東縣吉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過期裹漿粉做「爆漿檸檬豬排」,已賣出超過500公斤,民眾若購買可退貨。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於日前與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共同稽查本縣「吉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查獲逾期原料「裹漿粉」,使用於生產「爆漿檸檬豬排」,現場予以封存過期原料「裹漿粉」約5公斤及產品「爆漿檸檬豬排」計約110公斤。

據了解,在現場查獲逾期原料裹漿粉,早在今年4月12日就過期,但業者繼續拿來生產「爆漿檸檬豬排」共7批、約647公斤。

該產品銷售至新北市、臺中市及彰化縣等下游業者,衛生局已令該公司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進行回收並同時通知相關衛生局督請所轄下游業者配合協助產品下架回收。

因業者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並依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關鍵字:過期粉 豬排 流入市面 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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