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勞工局鄭素玲局長(中)親臨見證中鋁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左為中鋁公司董事長潘立智,右為中鋁工會黃維雄理事長。(圖/記者陳芝蓮)


【亞太新聞網/記者陳芝蓮/高雄報導】

中鋼鋁業公司與該公司企業工會舉行第2次團體協約簽訂典禮,由該公司潘立智董事長及企業工會黃維雄理事長代表簽約,高雄市勞工局長鄭素玲親臨見證,典禮過程展現出和諧的勞資氛圍。

潘立智董事長致詞時表示,公司一向重視同仁權益,在民國91年1月31日簽訂第1次團體協約,本次自104年6月由勞資雙方推派代表,進行團體協約內容條文之討論,歷經2年共8次的會議,經提該工會代表大會通過,及公司董事會核議通過後,始完成團體協約條文的定稿。

黃維雄理事長致詞時則指出,在擬定團體協約勞動條件時,對員工之工作權、職位異動及勞資糾紛等均有列入,以保障勞工工作權益。協商過程中,雖然雙方立場各有不同,然經由互相體諒與包容後,也都能逐漸凝聚及達成共識。

勞工局長鄭素玲於典禮中表示,非常樂見中鋼鋁業公司尊重工會的協商權,以優於勞基法的精神締結團體協約。員工經由團體協約的保障,得以安心工作與適才發展。而高雄市相較於其他各縣市,團體協約簽訂數量最多並獲獎;未來,高雄市政府也將持續努力,期待有更多企業單位與工會互相簽訂團體協約。

在此次團體協約之協商期間,適逢「勞基法」的修法,而中鋁公司與工會均能配合法令的改變,即時修正相關內容,充分表現出勞資雙方的溝通默契,與中鋼集團實事求是的踏實精神。雙方都能充分體認到,惟有在平等互惠及穩定和諧的勞資關係下,才能營造出愉快的工作環境,公司也才能穩健成長,再創營運佳績。

關鍵字:高市勞工局 中鋁 中鋁工會 團體協約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