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一般類野生動物藍磯鶇一隻。(圖/屏東林管處)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節氣過了白露之後,就是紅尾伯勞、赤腹鷹、灰面鵟鷹等候鳥陸續過境屏東的季節,為了保護候鳥平安過境,此季節屏東林管處對轄內國有林地展開嚴密巡護,27日接獲有人非法架設鳥仔踏之線報後,屏東處立即啟動專案查緝,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同仁徹夜趕往潮州餉潭山區晝夜埋伏,於今29日凌晨當場逮捕詹姓犯罪嫌疑人一人,查扣鳥仔踏35支、並成功拯救保育類野生動物紅尾伯勞1隻及一般類野生動物藍磯鶇1隻。
 

▲拯救保育類野生動物紅尾伯勞一隻。(圖/屏東林管處)

屏東縣是每年秋季候鳥過境臺灣的熱點,為了擺脫「候鳥墳場」的汙名,屏東林區管理處每年均與屏東地檢署、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屏東縣政府、屏東縣警局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等單位召開「護野鳥、反獵鷹」檢警林聯繫會議,針對保育觀念教育推廣、非法獵捕查緝行動等工作共組行動網絡。本年度屏東林管處更利用社區林業計畫,補助地方社區進行候鳥季節巡護工作,公私協力守護候鳥安全。
 

▲涉案之獵捕工具35支鳥仔踏。(圖/屏東林管處)

紅尾伯勞鳥、赤腹鷹、灰面鵟鷹等候鳥均是農委會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依該法第41條,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涉案之獵捕工具鳥仔踏。(圖/屏東林管處)

此次查緝行動,屏東處處長張偉顗除對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全力協助致謝外,更對嫌疑人非法捕殺候鳥之行為深表痛心,張處長宣示林務局身為保育主管機關,保育決心不容質疑,莠民切勿以身試法。也鼓勵在地社區勇於舉發不法行為,協助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經主管機關裁罰、檢察官起訴、或經認定有犯罪事實者,可依「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核發新臺幣二千元至二十萬元間之獎勵金。

關鍵字:屏東林區管理處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 紅尾伯勞盜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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