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查獲之逾期產品依法逕行封存。(圖/食藥署)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太黑心!台南市一對夫妻經營海產批發,竟將過期熟凍龍蝦、沙蝦仁等海鮮,重新製作新效期標籤後販售,檢警獲報上周四前往查緝,共查扣1600公斤過期海鮮,其中熟凍龍蝦逾期竟達1年7個月,檢警查出,至少流入7家外燴餐廳業者,106公斤的黑心海鮮全被吃下肚,該夫妻與3名員工被帶回偵訊,依詐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管理法》送辦,最重可罰2億元。

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1月11日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佳里區「浚美商行」及「浚仁實業有限公司」稽查,於該公司產品分裝場所及冷凍倉儲查獲「冷凍蟹腳肉」、「冷凍比目魚」、「起司達人乳酪絲」、「雪之戀水晶皮」、「冷凍牛角貝柱」、「小龍蝦」、「生凍海蝦仁」等逾期產品共1614公斤,並於現場立即封存。

▲現場查獲之逾期產品依法逕行封存。(圖/食藥署)

另於該公司分裝場所查獲「海蝦仁」、「沙蝦仁」、「草蝦仁」等未標示有效日期之問題產品,合計588公斤,現場責付業者保管。

衛生局指出,業者吳姓夫妻檔經營海鮮批發業10多年,2人坦承因倉儲管理不善,造成冷凍海鮮食品逾期,於是將逾期食品解凍、分裝及重新標註有效期限,販售給不知情下游業者。

衛生局強調,逾有效日期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如經查證食品業者貯存販售逾有效日期原料或產品屬實,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關鍵字:台南市 過期 海鮮 改標 食品安全衛生法管理法 外燴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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