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因應農委會要求水禽案例場、非案例場之復養、再養規範須先有非開放式禽舍才可復養之限制,雲林縣政府多次函文農委會提供農民意見,並由縣長李進勇親向陳保基主委表達及研提方案供參考,均無獲得正面回應。

縣府為協助水禽業者,已就原領有畜牧場登記證之禽場新增禽舍容許申請流程簡化,並邀集光電業者與鵝農討論,媒合光電業者協助禽舍建置及加速復養,恢復產業生計。

縣長李進勇指出,縣轄水禽場近8成為開放式飼養模式,依農委會現行規劃將非開放式禽舍納入必要復養條件及家禽申請規模由3000隻下修至500隻,雲林縣約有900家水禽場受影響,均需增設禽舍、辦理容許及畜牧場登記。縣府所研提建言與方案不被農委會接受,為降低對產業衝擊,縣府將會因應後續復養提出短期補助及簡化申請措施來協助農民。

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因應後續復養之水禽業者申請非開放式禽舍設置,已簡化已領有畜牧場登記之水禽場新增禽舍容許使用申請流程,將函文公所申辦流程及須檢附文件,受理農民申請,鄉鎮公所收件窗口為農業(經)課、縣府窗口為農業處畜產科(洽詢專線:5522517),另已要求縣防疫所加速案例場消毒檢核及函文防檢局盡速函復已完成審核案件,加速4成補償費核撥;案例場消毒設備補助預計4月中旬開始受理,共同協助復養工作。

關鍵字:水禽 雲林縣 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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