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保障消費安全,消基會針對量販店等通路販售的12件3號鹼性電池進行檢驗,發現兩件標示不合格,其餘皆符合規定。

消基會進行的檢驗有重金屬、標示、放電性、均一性、耐漏性及額定電壓等項目,12件樣品中只有兩件標示不合格,其餘項目都符合規定。消基會表示,雖然12件樣品皆未驗出汞、鎘重金屬,但有部分電池仍有微量的鉛,建議環保署應該訂定鉛的含量規範。

檢驗的12件樣品購自網路、3C連鎖通路、量販店、家具店等不同通路,但這次檢驗僅有2件標示不合格,一件為從Yahoo奇摩拍賣購入的maxell ALKALINE鹼性電池,未標示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另一件是自新莊IKEA所購買的自有品牌電池,沒標示代理廠商資訊。

消基會指出,檢驗的12件樣本都沒驗出汞、鎘重金屬重金屬,高負載電阻的連續放電時間介於13.5小時至22小時之間,高負載電阻的連續放電時間介於5.5小時至8小時之間,額定電壓也符合CNS6032規定,3號鹼性電池開路電壓須介於1.45~1.65V。但是在均一性測試中,Panansonic大電流鹼性電池及飛利浦PowerLife鹼性3號電池的變異性較大,品質較不穩定。

消基會檢驗委員會委員陳守治表示,雖然電池保持期限可達7年,但鹼性電池會自然放電,並且廠商標示的期限,是指電池電量只剩一半的狀態而不是沒電,若是離製造日期超過一年的電池建議不要買。

他建議電池在平常不用時應取出放置於陰涼、通風處保存,新舊電池也不要混搭使用,因為電池內的抗阻可能不同,造新電池的負載,也會浪費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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