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彰化市路邊停車格收費以來,仍有民眾或商家缺乏使用者付費觀念及不守法,將機車違規停放到停車格或將物品佔住停車格等,市長邱建富1日現場勘查後表示,配合彰化縣警察局10月展開專案強力取締違規行動。(圖:記者孔亮云 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孔亮云╱彰化報導】

彰化市自去年1月率先開辦路邊停車收費以來,成效不錯,包括明顯改善路霸問題、提高車輛周轉率以及增加財源收入等,但因仍有民眾或商家缺乏使用者付費觀念及不守法,將機車違規停放到停車格或將物品佔住停車格等,市長邱建富1日現場勘查後表示,配合彰化縣警察局10月展開專案強力取締違規行動。


▲機車違規佔用汽車收費停車格。(圖:記者孔亮云 攝)

邱市長指出,彰化市自民國106年1月3日實施路邊停車收費以來,迄今全市停車格共1,171格(含身心障礙停車格45格),一年為市庫挹注1,500萬元的收入,貫徹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扣除成本後的盈餘可用於投入公共建設,提升人民福祉,同時也提供用路人停車方便,大幅增加車輛周轉率,活絡商機。


▲機車違規佔用汽車收費停車格。(圖:記者孔亮云 攝)

不過,邱市長也不諱言,執行路邊停車收費一年多以來,遇到相當多的阻礙,例如機車違規佔用汽車停車格問題,其中以金融機構與傳統菜市場周遭的停車格最為嚴重;又譬如,商家違規將物品放置佔用店家前面停車格,不讓消費者或逛街民眾停車使用的案例也不少;此外,也有未持有身心障礙證件的車輛,違規使用身障停車格,影響身障者車輛優先使用的權利等。


▲一般汽車違規佔用身障停車格。(圖:記者孔亮云 攝)

邱市長強調,針對路邊停車收費實施之後出現的多項缺失,市公所將與彰化縣警察局密切配合,10月起加強取締違規嚴重的路段,以促進交通完善及再提高市內路邊停車格的使用率。

關鍵字:路邊收費停車格 機車 違規 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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