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芎林鄉公所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邀集鄉內鄉民代表、人民團體負責人以及公所同仁齊聚一堂進行相關宣導。(圖/芎林鄉公所提供)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為落實一貫清廉施政方針,一改政府機關宣導法規多以內部公務員為宣導對象,新竹縣芎林鄉公所今(1/30)日邀集鄉內鄉民代表、人民團體負責人以及公所同仁齊聚一堂進行相關宣導,讓新法所增加的受規範人員都能了解到法規變動的內容。此次也是走在各鄉鎮前面,抓緊年度開始的時段也是各項申請補助案即將啟動之際,簡明扼要的說明應注意事項。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107年修正並於107年12月13日生效上路,修正範圍包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範圍、禁止行為、例外情形及相關配套作法等等面向,其中禁止行為更增加了「補助」行為。芎林鄉公所這次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會,由鄉民代表會主席林彭玉連女士率領代表、鄉內23個人民團體代表及公所內同仁參加,顯現鄉內各界對於公所清廉施政的支持,並由公所政風室以淺顯易懂方式進行解說,帶給與會人員滿滿收穫。


▲竹縣芎林鄉公所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政風室說明利衝法小錦囊。(圖/芎林鄉公所提供)

芎林鄉長黃正彪表示,廉能是芎林鄉公所一直以來的堅持與形象,從107年的候選人反賄選宣導到這次對人民團體的利衝法宣導,都是將清廉觀念由公所向外擴散的積極作法,一方面讓各界了解公所對廉潔的重視與堅持,另一方面也透過宣導讓相關人員均有相對應的法律觀念。

芎林鄉公所政風室主任賴榮樹表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修正,讓適用範圍及行為規範邁入了新的一頁,尤其關係人範圍變動及禁止行為納入補助後,部分人民團體將受到該法直接的規範,為使受規範人員快速掌握法律精神及應有作為,政風室提供三個小錦囊供大家使用,「檢視」:檢視自身是否為利衝法規範對象,「迴避」:如果是規範對象,視情形進行適當迴避。「揭露」:符合例外情形要主動揭露。有了這三項錦囊的提醒,相信可以幫助理解利衝法並採取適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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