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劉仁照建議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讓旅館業者自主管理,或透過評鑑及訂定罰則鼓勵無毒旅館的設立。(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林鵬程/桃園報導】

笑氣濫用成為社會治安問題,市議員劉仁照在總質詢時,詢問「笑氣」是否為受管制毒品及目前市府稽查情形,並建議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讓旅館業者自主管理,或透過評鑑及訂定罰則鼓勵無毒旅館的設立。

市議員劉仁照質詢時播放一段影片,片中可見一名國中生吸食笑氣後,神智恍惚。他詢問,「笑氣」雖然在法律上還未列為管制毒品,但仍算是毒品的一種,目前市府對稽查笑氣使用無相關作法?

警察局長陳國進表示,販賣供應偽造之醫療用笑氣者可依違反《藥事法》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無照販賣醫療用笑氣,亦可處3至200萬元罰金;另《社會秩序維護法》則僅針對吸食者裁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但製造、販賣或單純持有工業用笑氣部分則尚未有相關罰則。

市議員劉仁照指出,目前坊間查獲的都是工業用笑氣,以社維法裁罰來說並不重,所以業者仍然肆無忌憚,在網站上還是可以看到各式「氣球館」廣告。而笑氣的使用地幾乎都在汽車旅館,建議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讓旅館業者自主管理,或透過評鑑及訂定罰則鼓勵無毒旅館的設立。

觀旅局長楊勝評說,觀旅局與衛生局、警察局等局處曾召開毒防會議,目前將先以協助旅館業者自主管理方式推動,如業者有發現疑似運送或使用笑氣情形也可主動通報警方進行查緝,另觀旅局將邀集業者參與相關研習,提升毒品防制的宣導及防堵,有關笑氣使用部分,因涉及源頭管理,本市已於日前毒品防治中心會議討論納管。

關鍵字:桃園市議會 總質詢 劉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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