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爭鮮食品進口水產品,被查出為取得輸入許可就私下加工分切,程序違法,食藥署開鍘暫停受理「具結先行放行」,未來爭鮮將不得先行放行,水產品須慢慢等檢驗通過才可通關,想賣新鮮生魚片可能得委外採購。

爭鮮在4月28日空運進口了135箱「大西洋鮭及多瑙河鮭魚」,並在4月30日向食藥署申請具結先行放行,5月1日初驗合格。一般來說,完整檢驗時間需要5天,但爭鮮在5月2日下午6時取得食藥署的食品輸入許可前,就擅自將鮭魚分切加工,當天下午6時前被桃園縣衛生局複查時發現。

爭鮮坦言報驗前偷跑,但強調該批魚貨的品質絕無問題,只是報驗流程有瑕疵。

衛福部食藥署區管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由於生鮮食品容易腐敗,因此業者一般會申請「具結先行放行」,將未通過檢驗的產品,先置放於海關冰櫃,檢驗合格後才可入關,但爭鮮公司違反了這項規定。他說,並不清楚這批鮭魚是否被偷偷地賣掉,已交給桃園地檢署追查。如果查到有擅自販賣,將會處販賣價格1到20倍的罰鍰。食藥署也正研議更有效的執法方式,別讓進口生鮮食品偷跑。

爭鮮食品違反進口食品報驗作業程序,涉案的鮭魚經檢驗證明衛生安生無虞,爭鮮卻偷跑。搶快幾小時的時間換來1整年無法申請進口生鮮水產品「具結先行放行」,往後只能慢慢等待檢驗結果再通關,或是委託其他同業採購。

 

關鍵字:爭鮮 搶先 水產品 禁止 先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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