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判刑確定,今發監執行。(圖/取自魏應充臉書)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混油案遭判刑定讞,彰化地檢署囑託台北地檢署今天(8日)發監執行,魏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但遭到駁回。魏應充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向台北地檢署報到,將在牢房過年。

魏應充去年11月6日因越南油混油案,遭最高法院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判刑5年9月定讞,其中7罪不可易科罰金部分,台中高分院裁定與先前的詐欺取財罪合併執行4年8月。因前案已服刑1年8月、羈押111天,魏此次入監還剩餘2年9個多月刑期。

魏應充近上午11時30分被押解上北檢警備車發監,律師隨後轉達魏應充16字心境,「以誠待人,以正做事,上天淬鍊,逆增上緣。」 魏應充委任律師余明賢向媒體表示,身為辯護人並不願意批評司法,但必需要說對最後的判決結果感到非常遺憾,這樣的判決距離可以受人民信賴的司法還非常遙遠。

余明賢指出,檢察官沒有非常完整地調查就濫行起訴,行政機關配合檢察官做了違反行政中立的事情,部分法院不尊重食品業的專業而產生非常多偏頗、不公,甚至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放棄嚴守證據法則及無罪推定原則。

他說,此案起訴是認為越南供應商沒有出口食品證照,但越南媒體報導證實這家上游供應商不需要取得這樣的文件,因此,起訴基礎已不存在,可是最高法院還是沒勇氣推翻錯誤百出的判決。

余明賢指出,此案還有部分事實發回更審,仍期待法官秉持中立聽訟的角色,不要用有色的眼光看待此案,讓新證據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相信調查結果還是可以還魏應充最後的清白。

關鍵字:頂新 魏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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