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擴大,南投地檢署成立「聯合查緝民生犯罪平台」,協同相關單位查緝防疫物資非法囤積。(圖/記者何秀菁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擴大,及避免有心者刻意囤積防疫物資,引發社會恐慌,南投地檢署組成應變小組,由毛有增檢察長擔任召集人,30日下午召開應變小組會議,加強環境維護及人員管理,民眾至地檢署洽公時,需配合接受測量體溫,以及主動告知有關疫區之旅遊史、與病患之接觸史或其他必要之資訊外,並啟動「南投地區聯合查緝民生犯罪平台」,指派吳靜怡主任檢察官依平台機制與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及南投縣衛生局等相關機關成員取得橫向聯繫,針對涉及傳染病防治法等行政罰及刑事罰行為,共同加強法律宣導及查緝,同時關注轄區口罩、酒精等商品物流情形,防杜防疫物資遭囤積居奇,以共同維護民眾安全,促進社會安定。

南投地檢署並籲請春節期間自疫區返回之國人,務必密切注意遵循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發布之防疫、檢疫措施;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地方主管機關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更應配合辦理,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倘有以下之行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至63條之規定,更涉及刑事責任:(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二) 明知自己罹患指定之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三)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南投地檢署表示,「刑罰永遠是最後一道防線」。值此防疫非常時期,本署呼籲民眾聽從衛生主管機關的指揮,做好相關準備,防患於未然,同時也敦請請業者善盡社會責任,致力使防疫資源貨暢其流、物盡其用,避免疫情升溫,如有囤積或哄抬相關醫療用品、散播不實疫情訊息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中涉及刑罰法令者,南投地檢署將由專責小組積極追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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