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警局交通警察隊宣導汽(機)車禮讓行人及行人遵守交通法規。(圖/記者蔣彤雲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經統計新竹縣去(108)年整體行人交通事故576件,其中因交通事故魚24小時內死亡者計11人,為保障行人安全,新竹縣警局自今年3月16日起執行強化行人路權執法工作執行計畫,分別從宣導及取締面強化車輛駕駛人養成禮讓行人習慣,行人亦應遵守相關路權規定,提升高齡者用路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汽機車行經路口僅記曼看停。(圖/記者蔣彤雲翻攝)

新竹縣警局交通警察隊長陳鴻德指出,強化行人路權執法工作執行計畫自3月16日起至4月30日為宣導期,宣導主軸為汽(機)車禮讓行人及行人遵守交通法規二大部分,自今(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將加強取締,取締重點為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或轉彎時未禮讓行人,一經取締將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第48條第2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者,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闖紅燈、或擅自穿越車道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3款,處新臺幣300元罰鍰、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處新臺幣300元罰鍰,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共同建構「友善交通、禮讓行人」之優質城市。(圖/記者蔣彤雲翻攝)

為加強駕駛人禮讓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及行人自身交通安全觀念,將針對上述違規行為加強取締,期用路人能落實友善駕駛,共同建構「友善交通、禮讓行人」之優質城市。

行人穿越道路時,如不遵守相關管制規定,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新竹縣警局呼籲行人於穿越道路時,定要走在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上並依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指示穿越,車輛亦需遵守行車號誌管制並禮讓行人。

關鍵字:友善交通 禮讓行人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