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舒翠玲質詢,為平鎮文化公園工程安全提出檢討。(圖/記者馬虞海翻攝/市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馬虞海/桃園報導】        

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工程出了工安事故,市議員舒翠玲在總質詢中提出檢討指出,工程的施工方式採用無樑樓蓋設計,已發生多次慘劇,施工單位視而不見,勞工沒有保險補償無門,這在勞基法中也是台灣臨時工沒有投保的老問題,市政府應該負起責任。

舒翠玲議員說,平鎮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工程坍塌,可以看出一個三十多年來臺灣養成的老習慣,事故發生後,這種台灣特有的大包小包隨叫隨包工程的特色始終存在,事實上這些勞工是沒有雇主的, 一旦出事沒有人可以負責,喪葬補償無著。勞基法明確規定,死亡補償要有5個月的喪葬費、40個月的薪水補償費。平鎮的地下停車場是公共工程,頭家應該是市政府,市政府應該尊重勞基法給予補償,苦主家庭現在還在為喪葬費及補償費勞心勞力。

舒翠玲議員指出,平鎮公園地下停車場使用無樑板方式設計,依照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公佈的訊息,事故主要發生在 「載重嚴重估算不足,忽略施工機具動態載重」,這是設計錯誤、施工不當,依設計圖可以看出來 ,其載重只有應該做載重的4 分之1;韓國三豐百貨公司傷亡500多人的慘劇,也是用這種無樑板設計,既然已經有這麼多事故,為什麼還要用這種方式做設計。

舒翠玲議員批評,平鎮事故炸出了「審核機制失能、橫向聯繫失能」稽核機制失能」。

關鍵字:總質詢 舒翠玲議員 公共工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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