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春來市議員質詢,為民眾防疫被超重罰款抱屈,他認為衛生局沒有情理。(圖/記者馬虞海翻攝/市議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馬虞海/桃園報導】        

桃園市防疫裁罰基準不明確,有裁量權怠惰濫用疑慮,市議員褚春來在總質詢時提出質疑,指出公務員有疏失處。他說,地方自治條例通過要經過議會核備,如果和中央法規牴觸的無效,但是衛生局所做的處罰太重,不符比例原則,比其他縣市都重的多,他希望市政府要苦民所苦,必要時他還要帶領市民向中央申訴。

市議員褚春來提出疑問指出,台北市在防疫上面處罰了74件,罰金299萬,桃園市66件罰金卻高達1619萬元,桃園市罰金罰的那麼重到底基準在哪裡?對市民的裁罰是否要送議會核備,衛生局利用行政權裁罰,隔離者只要接觸到人就重罰,蘆竹一位區民只是到樓下拿了一封信碰到了一個人,被認為要加重處罰就罰了25萬元,那麼接觸到1千個人,要被衛生局罰多少?這是衛生局的自由心證,就連定法規、罰則在市政防疫會議通過時,也是利用這種心理,通過加重處罰條例。

褚春來議員說,老百姓申請紓困1萬塊搶破頭,衛生局現在給人家罰25萬,衛生局有沒有侵害民眾的權益,有沒有顧慮到「情理」只顧依法辦理!褚春來議員怒指衛生局權力大過立委。他說裁罰一定要罰,但是不能夠亂罰。 在衛生局長王文彥一步不讓堅持要罰的答詢聲中,褚春來提出「會議詢問」。

褚春來議員說:「我不是受罰當事人,未來是否要提告提出申訴,回去會和當事人討論」。

關鍵字:總質詢 褚春來議員 防疫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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