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東埔警光山莊管理員疑涉貪,遭羈押停職。(圖/翻攝自警光山莊網站)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南投地方檢察署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及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調查信義鄉東埔警光山莊莊姓管理員涉貪污治罪條例案,5月20日持搜索票至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警光山莊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事證。經調查後,因莊員對收支帳目交代不清,疑涉不法,檢方依貪污罪聲押獲准,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立即依規定核予莊員停職處分,並查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南投地檢署表示,兼任東埔警光山莊管理員莊姓員警,涉嫌於民國108年間起,利用職務之便,以「魔擦筆(俗稱擦擦筆)」變造房客住宿資訊,藉此以多報少而將短報之差額款項侵占入己。

南投地檢署指派黃慧倫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經長期縝密蒐證後,於今年5月20日上午持南投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東埔警光山莊、莊姓犯嫌住處及辦公處所等地執行搜索,通知莊員及相關證人共14人到案說明。

檢調人員並利用「冰紙」以復原字形之蒐證方式,逐一還原住宿登記簿等相關證據。由檢察官黃慧倫、張鈞翔、張永政、鄭文正協同漏夜偵訊後,認莊員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侵占公有非公用財物等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於翌(21)日凌晨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投地檢署表示,莊姓犯嫌受覊押禁見後,業已陸續傳喚相關證人,並向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再調取相關資料深入追查,儘速釐清案情,以打擊貪污不法情事,樹立廉能政府的風氣。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局長陳木樹表示,對執法員警品操紀律均以最高標準要求,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決心,配合地檢署偵查,從嚴究辦違法員警及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並召開專案檢討會議,針對警光山莊管理機制檢討策進,全力防杜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察優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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